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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網訊:取得了執業醫師資格就可以終身行醫的傳統已被顛覆。記者昨日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按照衛生部的要求,本市正在進行執業醫師考覈,醫務人員工作成績、職業道德和業務水平中任何一項不能通過評定或測評的,即爲不合格。在“補考”中仍不合格的醫生,將被收回醫師執業證書,失去行醫資格。
據悉,醫師考覈每兩年爲一個週期,其中醫師行爲記錄將作爲考覈的依據之一。醫師行爲記錄分爲良好行爲記錄和不良行爲記錄。良好行爲記錄包括醫師在執業過程中受到的獎勵、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務、取得的技術成果等;不良行爲記錄應當包括因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規和診療規範常規受到的行政處罰、處分以及發生的醫療事故等。
對考覈不合格的醫師,衛生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並接受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由考覈機構再次進行考覈。對考覈合格者,允許其繼續執業,但該醫師在本考覈週期內不得評優和晉升;對再次考覈仍不合格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註銷註冊,收回醫師執業證書。醫師在考覈週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認定爲考覈不合格:在發生的醫療事故中負有完全或主要責任的;未經所在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批准,擅自在註冊地點以外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執業活動的;跨執業類別進行執業活動的;代他人蔘加醫師資格考試的;在醫療衛生服務活動中索要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索要或者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銷售企業或其工作人員給予的回扣、提成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通過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治療或者購買藥品、醫療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促銷的;未按照規定執行醫院感染控制任務,未有效實施消毒或者無害化處置,造成疾病傳播、流行的;故意泄露傳染病人、病源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醫師未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報告、調查、處理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考覈週期內,有一次以上醫德考評結果爲醫德較差的;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覈,或者擾亂考覈秩序的;違反《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被行政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