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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新車准入標准是什麼?
答:從2008年1月1日起,凡更新出租汽車的,必須更新排氣量1.3昇以上(含1.3昇)的三廂四門轎車。車輛尾氣排放符合國家規定的『國家第三階段』排放標准(歐三標准)。還必須符合安全、環保、節能、舒適的要求。車身顏色和標志必須符合市客管辦的統一規定。
問:新車准入標准從什麼時間開始執行?
答:新車准入標准從2008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問:新車准入標准是否只針對此次車輛更新?
答:不是。從2008年1月1日以後凡更新車輛的必須執行新標准,是長期的。
問:更新車買其他大排量的車可以嗎?
答:只要符合新車准入標准就可以,但購買推薦車型以外的其他車型不享受團購優惠價格,也不享受專項補貼和提前更新補貼。
問:購買新車的車身顏色是否要與生產合格證相符?
答:車身顏色必須符合市客管辦的統一規定,且必須與生產合格證標注的車身顏色相符。凡不符合上述標准的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問:新車的頂燈是什麼式樣的?
答:出租汽車車輛應固定安裝由市客管辦統一監制的雙臂式白色標志燈。
問:購買推薦車型的優惠政策和補貼標准及鼓勵政策有幾種?
答:有四種:一種是團購優惠價格,一種是一次性專項補貼,一種是鼓勵提前更新補貼,另一種是每輛車免費贈送並安裝一套新型雙臂式頂燈和贈送兩副車內座套。從2007年12月10日起開始實行,截止日期為2008年8月31日。
問:補貼如何發放?
答:凡是更新推薦車型的,都給予補貼。專項補貼和提前更新補貼在領取運營證件後憑領取補貼通知單采取一次性發放,在市客管辦(河西區平山道2號)辦理領取補貼手續,由駕駛員到指定銀行領取補貼。
問:提前更新補貼月份怎樣計算?
答:提前更新補貼時間,以原車登記時間和新車實際購車時間為准,具體講:以原出租汽車的機動車行駛證登記日期為准,計算原車報廢日期,以新車的購車發票核對新車日期,確定提前報廢時間。提前一個月,給予一個月的提前更新補貼,滿12個月為止。
問:某駕駛員在優惠期限內先買了一種推薦車型,後又想買另一種推薦車型,可以嗎?如可以還享受優惠和補貼嗎?
答:不可以。凡更新出租汽車推薦車型的,只享受一次團購優惠和財政補貼政策,並且在更新車投入運營三年內不予辦理車輛更新手續。
問:乘坐推薦車型花冠、威志的租車費是不是高於夏利?
答:推薦車型花冠、威志的租價標准與目前在用的夏利車型租價標准一樣。(楊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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