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獲悉,《天津市限價商品住房價格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限價商品住房的銷售價格將實行政府指導價。限價商品住房項目的平均銷售價格和最高銷售價格將由市物價局會同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按照規定核定。
-限價商品房價格比周邊低20%
限價商品住房項目競標前,相關部門將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測算並確定限價商品住房擬定平均價格和擬定最高價格,作為土地出讓條件列入公開出讓文件。
限價商品住房擬定價格和銷售價格的制定,將綜合考慮土地整理成本、建設標准、建築安裝成本、配套成本、項目管理費用和利潤因素,原則上比測定價格前3個月內周邊或同地區相同級別土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交易價格低20%左右。
擬建項目的各項配套費用按規定標准計入成本,沒有規定標准的可參照同類建設項目的平均費用計算。將選取項目的前3個月內備案平均銷售價格的平均計算結果,作為該地塊限價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價格的修正參照基數。
擬建項目周邊或同地區同一地級前3個月內普通商品住房的備案平均價格或據此測定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與市場實際情況有較大差距,不能作為修正參照基數時,可委托中介機構對該地段前3個月內的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平均價格進行評估,將評估結果作為該限價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價格修正參照基數。
-售價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再調整
限價商品住房的中標單位應嚴格按照項目協議書規定的規劃設計指標、建設標准、工程質量、配套項目和環境建設等要求實施開發建設。不得擅自降低或變更規劃設計、建設標准和配套水平等標准,做到質價相符。
限價商品住房開發單位中標後,按規定盡快辦理各種相關手續,並根據限價商品住房項目中標的擬定價格,合理安排各門棟平均銷售價格及樓層、朝向差價,報市物價局審核。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由市物價局制發銷售價格通知。銷售價格一經公布,原則上不再進行價格調整。
限價商品住房銷售中發現的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由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嚴肅處理。
本市確定三處限價房
華明
限價商品住房
位於東麗區
華明新家園
居住區
北至楊北公路
南至津漢快速路
東至環外快速路
西至赤海路
32.1萬平方米
每平方米不超過
5500元
昆俞北路
限價商品住房
位於東麗區
東至規劃的海渺路
南至規劃的滿江東路
西至祁連路
北至外環線
19.09萬平方米
待定
雙港
限價商品住房
位於津南區
雙港新家園居住區
北至梨雙路
南至南邊界路
東至主乾路
西至津港高速公路
17.6萬平方米
每平方米不超過
5000元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