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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熱管理處詳解今冬供暖焦點問題
室溫連續16℃ 供熱站幫您想辦法
從昨天上午8:30開始,天津市供熱管理處的熱線電話23284009的鈴聲響個不停,市供熱辦熱線辦公室在3個小時的時間內共接聽來電110個,接待來訪10人,解答各類諮詢80件。
市民反映的問題涉及供熱政策、計量供熱、熱費面積的計算、停熱手續的辦理、新房不住是否交熱費、一戶一環改造、低保優惠等方方面面。天津市供熱辦主任李錫久親自接待來訪者,接聽市民電話。他同時透露,按照計劃,本市今年將於11月8日以前點火溫爐,11月10日開始低溫運行,具體供熱日期將會根據天氣狀況另行決定。
隨著2萬多戶居民從今冬徹底告別了小煤爐,享受集中供熱,本市已經基本完成了全市老住宅補建供熱設施工作,累計為40多萬戶居民補建了供熱設施,今冬本市供熱面積將達到18560萬平方米,集中供熱率為92.5%。目前本市正在抓緊進行供熱燃煤儲備工作,預計到11月15日供熱開始之前,全市供熱燃煤儲量可達到總用量的50%。
焦點問答
裝修改暖氣要先打招呼
很多入住新居的用戶會對室內的暖氣設施進行改動,改動之後,經常會出現暖氣不熱的現象。據李主任介紹,房屋內的暖氣設施安裝位置高低、走向、數量等都是通過技術參數計算而決定的,如果請非專業人員私自拆改安裝,很可能會造成漏水和循環不良,影響供熱效果。如果事後再造成跑漏,也會破壞裝修。因此采暖新用戶更換散熱器的數量或移動供熱設施的位置,必須經供熱企業同意,用戶在更換之前必須先打招呼。如果是用戶私自改動,所造成的一切後果,都由用戶自己負責。如果是供熱部門進行施工,或者是在供熱部門監督下完成,出現問題,供熱部門會想辦法幫用戶解決問題。
新房不住最好不停熱
在昨天接到的電話中,不少市民問,新買的商品房但是今年冬天並不居住,想辦理停止供熱,而供熱站不允許,這是為什麼。
市供熱辦李錫久主任說,根據國務院2000年第279號令發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供熱系統,最低保修期限為兩個采暖期。在這期間,暖氣設施發生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找建房單位和售房單位進行維修。因此,為避免今後因房屋質量問題導致的不熱及跑冒滴漏等給用戶和其他用戶造成損失,新建商品房至少在正常使用一個采暖季後,經實際驗證設施有效可靠,方可由用戶提出停熱申請。此時,您需要和供熱單位簽訂相關協議,供熱單位方可考慮停熱的申請』。而且,即使是符合上述條件的用戶,停止供熱申請也必須在當年9月30日前辦理,逾期不再受理。
入戶測溫時間要合規范
每年進入供熱季,都有市民因為家裡溫度低而提出測溫的要求。測量時間固定在每天的8時至21時;應使用由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的測量器具;測量點要選擇各個房間的中心位置(對角線交點)距地1.2米至1.5米的高度;測溫時要求關閉室內門窗;測量員入戶至少15分鍾後開始測量,測溫時間不少於10分鍾。測量結果需填寫到測溫記錄表中,由雙方簽字確認,一式兩份各留一份。用戶對測量結果有異議,可在記錄表上作出說明,但不得拒絕簽字,否則視為溫度達標;測溫時要求關閉門窗。用戶需保持房屋外圍結構完整性,否則,供熱單位不保證溫度達到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