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要內容:記者從天津市社會保障中心瞭解到,爲提高工作效率,規範經辦服務行爲,向廣大羣衆提供優質高效的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油價市社保中心制定四項服務制度在系統內實行,並接受社會監督。四項服務制度包括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和工作紀律。 |
天津北方網訊 7月8日電:昨天(7日),記者從天津市社會保障中心瞭解到,爲提高工作效率,規範經辦服務行爲,向廣大羣衆提供優質高效的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油價市社保中心制定四項服務制度在系統內實行,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項服務制度包括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和工作紀律。其具體內容爲:首問負責制是指接受服務對象首次問詢的經辦服務人員負有解答、引導及辦理的責任。其中按負責人及中心工作職責具體分爲三點:屬於首問負責人職責,且符合條件、手續完備的,立即辦理,當場不能辦結的,應當將其單位名稱、姓名、聯繫電話及申辦事項進行登記,並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辦結;不屬於首問負責人職責的,應告知其辦理的科(處)室或主動爲其指路、指門、指人;不屬於中心工作職責的,應耐心予以解釋。一次性告知制中包括兩點:對服務對象諮詢辦理有關事項,經辦服務人員應一次性告知其所要辦理事項的依據、時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辦理的理由;對諮詢辦理事項比較複雜或規定不明確的,經辦服務人員應及時瞭解或請示,並將結果及時告知對方。限時辦結制中包括:服務對象辦理相關事項,手續材料齊全的,經辦服務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確需延時辦結的,應告知服務對象延時辦結的理由;所辦事項手續、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手續、材料,待補齊後正式受理。此外,服務制度還對工作紀律作出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