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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31歲 准備五一結婚 青梅竹馬
我和女友相戀快3年了,我們的感情一直都還好,結婚是我先提出的,也是一天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去酒吧喝酒,大家談到女人,有個哥們說我們中間誰最想結婚,我說我,結果他們就慫恿我,我當天在酒吧給她打了電話向她求婚,她在電話裡等了大概有兩分鍾,答應了。我的朋友聽到後歡呼起來,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英雄。
領了結婚證的時候我有點後悔了,可是不能和她說。我不想傷她的心,我愛她,可是比起我的壓力和自由,愛她是不能作為結婚理由的。房子著手裝修了,買房的錢是我父母的,他們用功了一輩子,賺的錢僅只夠付我一套價值60萬的房子的首期款,我很悲哀,在他們的暮年我還榨了他們的血汗錢。裝修款父母出了一點,我出了一點。我從事的不是個好工作,只是在一個公司做做財務,每天准時上下班,以後看來也不會有什麼出息。她愛我完全是因為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否則我想憑她的條件在她上大學時,她不可能看得上我。
裝修房子的那一段時間,我自己很煩,想一個人冷靜一下,於是跟她推說要照顧房子,不能經常陪她。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一切看上去並沒和以前有什麼不同。但是我就是覺得自己提出結婚是一種衝動。
我父母聽說我要結婚都歡欣鼓舞,我都31了,是該結婚了,再不結婚,他們認為我是有什麼問題了。我知道我愛她,她也愛我,可我就是有一種被套牢的感覺。
我想這是不是就是所謂的婚前恐懼癥,最近我晚上老會做夢,而且夢都是千奇百怪,以前我很少做夢,夢裡要不就是我不舉,醒來一身汗,而我的那個東東豎得老高;要不就是有人拿著鞭子騎馬追我;還有就是我家房子被水衝掉了。我想我是神經了。
婚後的房產貸款需要我和她來共同還,她錢比我賺得多,所以肯定她會還得多。除了房貸,還有日常開銷,我是男人,似乎理所當然應該由我來承擔。我覺得為了一句戲言讓自己去承擔這麼多東西是否值得?愛情和婚姻是兩回事,愛情只要甜言蜜語、卿卿我我就夠了,但是婚姻就不同了,必須還給她一個經濟保證,否則為什麼需要婚姻呢?我每月四千多元錢,還房款,支橕家庭,我將所剩無幾,男人沒有自己的錢,也就意味著沒有自己的自由。
我們戀愛的時候,如果我想見她,打個電話約她出來,然後吃飯逛街似乎都是一種樂趣,又一次我們兩個閑來無事,待在她家對看,我們足足做了半小時,也就一句話不說對看了半小時,後來她笑了,笑得止不住,她說她越看我的臉越覺得很變態。這樣的事對我們來說都是一種紀念,可是結婚後,兩個人天天面對,吃喝拉撒睡,天天一起,這種事再也不可能成為一種樂趣了。
性也是一樣,戀愛時,每次見她都有一種衝動,就這幾天,我看見她都沒有感覺。不知道為了什麼,她身上的味道以前對我是種誘惑,現在對我是種抗拒。是不是人因為太熟悉了所以也就沒有感覺了?
自從決定結婚後,和朋友見面少了,他們都以為我在盡享婚姻的浪漫。有一次一個朋友打電話約我,我准備出去,被她聽見了,她說:『你是有家室的人了。』一句話讓我索然無味,我推了朋友,朋友說我色友不分。那一刻,我真想跟她說我們不要結婚了,但是看著她很認真地在擦窗戶,我沒有說出口。
看來,結婚只能是一種衝動的行為,冷靜時,誰也不想結婚。
結婚是小家敗氣或者意氣用事纔能發生的事情。
我們原本預定五一結婚,房子是她家的,我們做了婚前財產公證。
我們家和他們家格格不入。
我們分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