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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很多人覺得是一種試婚,想婚前通過住在一起來充分了解對方,比如生活習慣等。但是現在研究表明,很多婚前同居者在進入到婚姻以後,離婚率竟然比婚前不同居者高一倍!為什麼會這樣?跟小編一起來詳細看看吧!
原因:只為省點房租?
美國密歇根大學社會學家帕米拉·施默克說,年輕人認為在結婚前不共同生活過一段時間是很傻的,他們不想重蹈上一代人的覆轍,匆匆結婚卻以離婚告終。因此,同居只是一種有用的手段,可以避開不幸的婚姻和離婚。據統計,約有一半的同居者最後選擇分開。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社會學家保羅·阿瑪托說,人們在選結婚對象時,比選同居對象挑剔得多。很多人同居只是為了分擔生活費用、多一些安全感,或者只是想有個伴,但並非很投入這種關系。
同居的男女住在一起,幾乎都是出於偶然。例如,他們總是處在一起,而一方房子的租約剛好到期了,乾脆住在一起吧!同居的另外一種情況,是一方不能肯定另一方是一塊合適的結婚材料:他愛喝酒,她吵起架來不是人……於是他們不作承諾,試驗性地住在一起。
危害:不穩定性的困擾
近年來的研究指出,同居對親密關系有不良影響。婚前同居者的離婚率是婚後纔住在一起的人的兩倍。選擇同居的男女對婚姻、離婚的傳統觀念比較少,不覺得婚姻有什麼神聖的。這意味著,同居男女結婚以後,一旦婚姻出現病態,就會比較容易決定離婚。
有些社會學家認為,未婚同居容易離婚還有別的原因,例如家庭年收入低於2萬5千美元時,婚後頭15年離婚的可能性上昇。施默克稱,有錢意味著未來經濟穩定,生活在安全的環境中,這都比同居的因素更重要。調查發現,很多同居者往往收入和受教育水平都較低,均能損害彼此關系。
研究還指出,在婚禮交換宣誓之前就住在一起的人婚姻質量較差,婚姻滿意度較低,爭吵較多,交流較差,忠誠度較低。學者們認為,對同居的愛好削弱了親密關系中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