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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市政府批准,2012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繳存比例仍爲11%,繳存基數例行調整。
據瞭解,此次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爲例行調整。即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0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爲201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繳存基數不得低於天津現行最低月工資標準(1310元),不得超過天津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14508元)。
此次調整後,天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爲各11%。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申請提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高爲單位和職工各15%。同時,虧損企業可申請降低比例和緩繳。企業前兩年連續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2010年、201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分別爲2579元、2902元),及成立未滿3年的企業,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最低不得低於各5%;企業前兩年連續虧損,且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2010年、2011年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分別爲1720元、1934元),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經批准緩繳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待經濟效益好轉後,應按照規定或批准的繳存比例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天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2012年度天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自6月19日開始辦理。單位繳存2012年6月份住房公積金後,到開立賬戶的分中心、管理部辦理年度信息覈對和繳存額調整手續,繳存單位可以從住房公積金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下載“2012年繳存額調整程序”和相關表冊辦理業務。具體的文件、業務辦理流程、要件,請登錄住房公積金互聯網站、手機網站查詢,或者撥打住房公積金客服熱線96266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