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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日將迎來新一年的城鄉醫保申報繳費期。按照現行的繳費政策,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金額仍爲50元。成年居民籌資標準仍分爲三檔,由本人自願選擇,第一檔,個人繳費標準爲70元;第二檔,個人繳費標準爲300元;第三檔,個人繳費標準爲600元。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門(急)診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爲50%。城鄉居民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爲300元,二級醫院爲400元,三級醫院爲500元。根據城鄉醫保的繳費標準不同,醫保待遇也不同。最高繳費檔的支付限額爲11萬元,中間繳費檔的支付限額爲9萬元,最低繳費檔的支付限額爲7萬元;另外,住院費用的報銷比例也不同,分別爲55%、50%和45%。
對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本市自去年開始建立了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參保人員因突發的、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非疾病傷害、傷殘或者死亡的,納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保障範圍。
繳費指南
申報時間——
今年繳費期爲9月1日至年底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今年申報繳費期爲9月1日至年底,待遇享受期爲明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的學生、兒童待遇享受期爲今年9月1日至明年8月31日。
在一個待遇享受期內,新生嬰兒自出生之日起90日內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本年度標準繳費,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自出生之日起90日後辦理當年參保繳費手續的,按本年度標準繳費,從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申報方式——
城鄉居民家庭如何登記繳費
城鄉居民家庭應在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街道(鄉鎮)辦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同一戶籍家庭成員應在同一街道(鄉鎮)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工作站工作人員負責將《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送達城鄉居民家庭。城鄉居民持《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通知單》,在規定時限內,就近到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銀行儲蓄網點辦理繳費。繳費後,由銀行出具社會保險費繳費收據,並由社保經辦機構爲參保人員出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申報人羣——
有本市戶籍或學籍三類人羣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主要覆蓋具有本市戶籍或學籍的三大類人羣:(一)在本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就讀的全日制非在職在校學生、兒童(包括港、澳、臺及外國籍學生、兒童);在外省市學校、托幼機構就讀的全日制非在職在校學生、兒童;其他未成年人(截至結算年度的1月1日未滿18週歲)。(二)年滿18週歲(截至結算年度的1月1日),非在校就讀,且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農業戶籍)居民。(三)年滿18週歲,非在校就讀,且未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城鎮(非農業戶籍)居民:男不滿60週歲、女不滿50週歲(截至結算年度12月31日),未就業或靈活就業人員;男滿60週歲、女滿50週歲(截至結算年度的12月31日),不具備領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資格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