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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一起交通刮蹭“小事故”,常因單方車損超過2000元,無法實現快速處理,而導致道路擁堵。本月起,《天津市機動車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撤現場、自行協商處理辦法》(簡稱《新辦法》)實施,取消了“單方車損不超過2000元”的限制,“小事故”堵路的情況有所減少。
記者從交管局獲悉,截至昨日,《新辦法》實施以來,全市千餘起“小事故”得到快速處理,其中,車損賠償最高達到13800元。
去快處中心注意三問題
昨日儘管是週日,位於解放南路的捷拓快處中心內仍有不少前來處理“小事故”的車主。該中心負責人穆經理表示,9月1日起實施的《新辦法》,因爲取消了單方車損不超過2000元的限制,快處中心受理事故量確實有所增加。不過,他們在處理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
其一,一些車主以爲到快處中心處理,就不需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了。“其實,這個環節是不能忽略的,因爲沒有報案記錄的話,快處中心的定損結果是無法錄入系統的。”
其二,一些車主到快處中心處理事故時,才發現自己所帶的單證不全,像行駛證、出險駕駛人駕駛證、保單正本、個人車輛的被保險人身份證原件等都要攜帶。
其三,事故現場拍攝照片不完備。“一些駕駛人只拍攝車輛碰撞部位照片是不夠的。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應多角度拍攝一些現場照片,圖片中不僅要顯示碰撞部位,還要顯示車牌號、道路標線等一些有助判定事故責任的重要信息。”
避免千餘個“堵點”形成
一項來自交管局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昨日,全市千餘起“小事故”選擇了快速撤離,自行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而剛剛過去的8月份,一個月內才受理了1700多起“小事故”。
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這一千多起快處“小事故”中,車損賠償最高達13800元,是一輛小貨車和一輛奧德賽的追尾事故,小貨車負全責。《新辦法》實施前,這類事故要走簡易程序處理,從交警接警到保險公司賠償雙方駕駛人要多跑好幾趟,至少要1個月。《新辦法》取消“單車車損最高2000元”規定後,駕駛人就會選擇簡便快捷的自行協商處理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