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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公開發布2013年市政府立法計劃,一批涉及民生的地方性法規立法項目和政府規章立法項目位列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由市公安局負責起草的《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規定》也列入了今年立法計劃。市政府辦公廳同時明確,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都要通過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網對外公佈,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
記者瞭解到,今年市政府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地方性法規9件、預備提請審議10件、調研24件;擬製定政府規章14件、調研22件。主要涉及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保護生態環境、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重點領域的立法工作。
其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多項法規成爲亮點。今年包括《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立法項目計劃向市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而《天津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規定》《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辦法》《天津市直管公產房屋管理辦法》《天津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規定》將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此外,目前今年立法計劃中《天津市促進商業發展若干規定(草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天津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管理辦法》《天津市城市道路橋樑設施保護規定》已正式公佈,將於6月1日起施行。
此外,《天津市養犬管理條例(修改)》《天津市學前教育條例》《天津市房地產開發建設條例》等列入了地方性法規調研項目,《天津市公共交通管理辦法》《天津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規定》《天津市鄉村公路管理辦法》《天津市自然災害救助辦法》等列入了市政府規章調研項目。
市政府辦公廳還要求立法計劃中確定年內完成的審議項目,各起草部門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儘早完成起草任務並報送草案送審稿。市法制辦要抓緊進行審查,起草部門和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給予支持。起草部門不能按時完成起草任務的,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