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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獲悉,自7月2日起,該中心開始辦理2013年外地高校畢業生回津、進津手續。
外地高校天津生源畢業生畢業後未落實就業單位,可憑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戶口本(含畢業生本人遷出頁)到中心辦理落戶編號手續後,到區縣戶籍管理部門辦理落戶手續。落實本市工作單位後,憑報到證、就業協議書到中心辦理就業手續。如上學時未遷移戶籍且未落實就業單位,可以暫不到中心報到。待落實本市就業單位後,再憑報到證、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協議書到中心辦理就業手續。外地高校天津生源畢業生畢業時在津落實就業單位,可憑報到證、戶口遷移證、畢業證、戶口本(含畢業生本人遷出頁)及與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到中心辦理就業手續、打印落戶編號後,到區戶籍管理部門辦理落戶手續。
外地高校外地生源畢業生憑報到證、戶口遷移證、進津申請表、畢業證、學位證到中心辦理就業手續、打印落戶編號,然後到市戶籍部門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