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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交管局安監部門就進一步加強異地車輛管理出臺5條措施。
據瞭解,加強異地車輛管理5條措施爲:一是號牌核發地爲外省市,長期在本市從事道路運輸的客貨車輛,號牌核發地爲本市,長期在外省市從事道路運輸的客貨車輛,均納入異地車輛管理;二是安監交警深入單位、施工區域排查外省市在津作業車輛,對在津作業或運營超過3個月的車輛建立“外省市在津作業車輛臨時檔案”,督促在津作業或運營超過1年車輛的車主在本市及時辦理異地信息備案手續並建立車輛臨時檔案,登記車輛駕駛人信息並面對面教育駕駛人和簽訂安全行車保證書;三是排查本市異地作業車輛,安監交警對異地作業或運營時間超過3個月的車輛逐一建立“本市異地作業車輛臨時檔案”,並將營運性客貨車檔案書函匯轉至作業地所屬交管部門,由異地交管部門督促其辦理異地檢驗車輛信息備案登記;四是督促異地作業或運營車輛超過3輛以上的單位,在異地指派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車輛交通安全管理;五是各交警支隊、大隊安監交警督促車輛所屬單位每月向異地作業車輛駕駛人發送不少於2條交通安全宣傳或交通安全提示性、常識性短信,至少郵寄1次交通安全宣傳材料,安監交警定期覈實單位手機短信、宣傳材料郵寄落實狀況,責令未按規定落實單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