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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首批11個項目公租房從今起啓動登記工作。第二批9個公租房項目,約1.8萬套房源也將稍後陸續推出(具體時間以屆時發佈通告爲準),從8月1日至9月30日,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房管局將開始受理已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且尚未辦理公租房承租資格家庭的申請。
據瞭解,今年推出的第二批項目包括:雙青新家園(盛康園、盛安園)、大寺新家園(佳和康庭、佳和榮庭)、北辰道(辰悅家園、辰慶家園、辰興家園)、龍山道(茂澤雅園、茂澤怡園)。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佈的《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2011,屬於國家標準),居住空間是臥室、起居室(廳)的統稱。當起居功能空間和臥室功能空間合用時,稱爲兼起居室的臥室。本市2013年第二批出租9個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即按照《住宅設計規範》要求建設。按照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出租規定,該九個項目配租標準爲:家庭人口爲2人(含)以下的,配租一個居住空間(1個兼起居室的臥室)戶型房屋;家庭人口爲3人(含)以上的,配租二個居住空間(1個臥室加1個兼起居室的臥室,或者1個臥室加1個起居室)戶型房屋。
截至2013年9月30日,按照已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家庭首選項目意向,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多於房源數量,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房管局停止受理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如首選項目的家庭數量少於房源數量,自2013年10月8日起,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房管局同時受理已取得和未取得《預申請收訖證明》家庭的申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當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的家庭數量與剩餘房源相當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房管局停止受理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
預計明年3月起,公共租賃住房經營單位按2013年第二批項目受理已取得《通知單》家庭的配租登記,具體登記時間以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務網及天津住房保障網屆時發佈通告爲準。對於已確認登記的家庭,不分先後,按項目統一參加搖號。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入圍人選及選房順序以屆時項目搖號結果爲準。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相關問答
辦理公共租賃住房承租資格申請需攜帶哪些要件?
答:(一)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及補貼資格證明(《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補貼資格證明》或《天津市經濟租賃租房補貼資格證明》)等相關要件到發放資格證明的區房管局,辦理《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已辦理公共租賃住房預申請的家庭需提供《預申請收訖證明》。家庭成員中有肢體一、二級殘疾或者視力一、二級盲的,需提供相應殘疾等級的第二代《殘疾人證》。
(二)未取得“三種補貼”資格的申請人。申請人持本人和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及家庭現住房情況有關證明材料等相關要件到戶籍所在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已辦理公租房預申請的家庭需提供《預申請收訖證明》。
哪些申請家庭可免於租賃擔保?
答:以下兩類申請家庭可免於租賃擔保:
(一)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家庭;
(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或者共同申請家庭成員,截至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之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於提供租賃擔保:
一是申請人和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合計500元以上的;
二是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合計2萬元以上的。
免於租賃擔保的家庭應提供什麼要件?
答:(一)已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的家庭,應提供有效的《天津市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資格證明》;
(二)申請人和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合計500元以上或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合計2萬元以上的家庭,可持公積金卡和身份證,到繳存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開具《職工住房公積金連續繳存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查詢單》,並交區房管局。
租賃擔保都有哪些方式?
答:申請家庭可自行選擇提供保證人或履約承諾等方式。
(一)保證人。保證人在承租家庭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租賃合同規定的繳納租金的義務時,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代爲支付租金。保證人應當爲法律規定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但共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家庭成員及法律規定不能作爲保證人的除外。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及其保證人持區房管局開具的《提供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擔保證明通知書》和《保證書》在本市公證機構辦理保證書公證。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申請人選定住房後,應與保證人共同簽訂租賃合同。
(二)履約承諾。承租家庭在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時,須填寫《履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承諾書》,同意在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後和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期間不將申請家庭成員名下的私產住房或公有住房出售、置換、贈與。當申請家庭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租賃合同義務時,經營單位可依承諾通過法律途徑處置該房產。
申請家庭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後,可否繼續領取租房補貼?
答:已領取《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尚未辦理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入住手續的家庭,可繼續在市場上租賃住房,網籤合同後領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