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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管局落實公安部夏季交通安全工作視頻會議要求,採取開展交通隱患“大排查”、交通安全“大宣傳”等多方面舉措,進一步加強夏季交通安全源頭管理和宣傳教育工作,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實施“不脫線”“看得見”“早告知”“零容忍”等措施,開展危險品運輸車輛安全隱患“大排查”,並督導危化品運輸罐體安裝緊急切斷裝置。
交管部門聯合交通、安監等部門,每月對轄區全部危化品運輸企業至少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對應企業危化品運輸車輛明細,逐車檢查GPS動態監控落實、車輛在線、監控記錄、報警提示、違規處理等情況,督促運輸企業加強GPS動態監控,落實專人值守制度,確保24小時所有運行的危險品運輸車全部在線可控,即車不停、機不關。
8月15日前,對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的車身反光標誌粘貼、危險品運輸警示標牌配備等情況開展全面排查,確保車身反光標誌、警示標牌大小、顏色、清晰度、位置等均符合標準並保持清潔。同時,結合機動車年度檢驗、季度臨檢、交通安全大檢查等工作,做好危化品運輸車輛反光標誌粘貼、危險品運輸警示標牌配備、車質車況、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日常檢查,每月要抽查轄區全部危化品運輸車輛的10%。
排查梳理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定期安全檢驗情況、所有危險品運輸駕駛人交通違法和記分情況,對臨界檢驗、逾期未檢的危險品運輸車以及交通違法未處理、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的危險品運輸駕駛人,全部以書面抄告的形式,向所在的危險品運輸企業進行安全告知,責令及時參加檢驗,及時接受交通違法處理。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聯合督促危險品罐車生產企業、改裝企業採取發佈公告或者逐車落實的方式,對2006年11月1日以後出廠的危險品運輸車罐體分批通知、免費安裝,年內全部完成。
開展旅遊包車和租賃客車交通安全隱患“大排查”,嚴格旅遊包車和租賃客車的安全管理,整治汽車租賃企業非法營運問題,加強客運企業交通安全監督檢查。
7月30日前,交管部門聯合交通、旅遊等部門,集中臨檢旅遊包車、租賃大中型客車、旅遊景區客運企業所屬客運車輛,清理所屬駕駛人交通違法和記分情況,督促企業整改發現的隱患問題,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堅決責令停運,從源頭上排查、消除安全隱患。檢查人員不定期深入轄區旅遊景點,檢查旅遊包車及景區旅遊客車安全狀況,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問題。
8月底前,交管部門會同交通、安監部門,對汽車租賃企業開展集中大排查、大清查,全面清查汽車租賃企業資質、租賃汽車數量、車輛的使用性質、租賃企業業務開展情況及相關制度建設落實情況。
交管部門依託《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規定》,每月對全部客運企業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落實《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試行)》、客運車輛GPS動態監控等情況,針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嚴格採取責任制行政措施,隱患問題突出的,以區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名義通報,並抄告交通、安監等部門。
開展《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專項檢查,推動運輸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7月底前,交管部門結合防範責任制監督檢查,通過深入企業專項檢查、抽查“兩客一危”車輛在線情況等多種方式,對所有運輸企業實施《辦法》情況明察暗訪。同時,聯合交通、安監等職能部門,每月對全部專業運輸企業實施《辦法》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發現使用不符合標準、無違法報警功能監控平臺、動態監管不落實或落實流於形式等隱患問題的企業下達《隱患排查通知書》,並抄告運管部門,嚴格依法採取停業整頓、停駛措施。
8月份起,區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向轄區全部運輸企業通報上月對《辦法》實施的專項檢查情況,並上報本區縣政府,抄告交通、安監等職能部門,嚴肅處理一批未按規定落實GPS監控制度的運輸企業,切實推動落實運輸企業監控和安全主體責任。
結合檢查、通報等工作,交管部門督促運輸企業嚴格落實國務院、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規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的落實,通過GPS動態監控落實“客車凌晨2時至5時停運或開展接駁運輸”“客運車輛夜間限速80%”等規定的落實。提示和糾正監控平臺發現的交通違法和違規行爲,並依據內部考覈機制對駕駛人進行考覈處理。
強化事故道路倒查和責任追究。
積極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的職能作用,重點督導今年以來發生的較大以上事故,以及涉及客車、危化品車輛的事故倒查和責任追究情況。對於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5人以下交通事故的,或階段週期內交通死亡事故升幅超過30%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向區縣政府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督促區縣針對事故問題,組織相關部門認真排查轄區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制定並認真落實整改措施。事故發生後30日內,各區縣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將整改情況及效果上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區縣,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將成立聯合檢查組,倒查交通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召開現場會分析原因,並予以全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