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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劉玉亭1日表示,今年10月1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實施後,到明年6月30日,企業要公示2013年度的年報信息;從明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業應該按時公示2014年的年報信息。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十一”以後,企業將擺脫以往的年檢制度,取而代之的是需要按照規定將相關信息公示,接受公衆監督。昨天,工商總局人士在對《條例》進行解讀時表示,將採取“搖號”的方式對企業公示的信息進行抽查,以保證信息公示的真實性。
企業需公示信息 工商總局將抽查
此次《條例》的一個“亮點”,就是取消了以往的年檢制度,改爲由企業按照規定將自己的信息進行公示。
劉玉亭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說,爲保證企業公示信息是及時、真實、準確的,條例進行了一系列制度設計:首先強調企業要對自己公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社會公衆如果發現企業公示信息虛假的,可以向監管部門舉報;工商部門對企業公示的信息要進行抽查,如果抽查發現企業未及時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弄虛作假,企業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這個名單向社會公示,使與企業有關係的交易人、政府監管部門等都能知曉,從而對企業形成約束機制。
劉玉亭強調,對企業而言,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都是信用約束,並不對其主體資格產生影響。跟以前的吊銷執照不同,這是將企業信用情況交給社會的交易人進行判斷,選擇是不是與這個企業開展交易,同時也會成爲政府部門在採購和招投標等活動中考量的因素之一。
但要如何保證企業公示的信息是真實的呢?“抽查是保證信息公示真實性的一個主要手段。”工商總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劉玉亭表示,按照規定,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局負責指導和組織抽查工作,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隨機抽查,比例爲不少於3%。抽查可以是定向的,也可以是不定向的。不定向抽查,就是工商部門隨機搖號,確定需要抽查的名單,對企業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定向抽查是按照企業的規模和區域等進行隨機搖號,對這些抽到的企業,通過系統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違規被列“黑名單” “知錯就改”能補救
而在抽查中,被發現有違規行爲的企業就會被列入“黑名單”。“以前我們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企業採取的方式都是具體的行政處罰措施,警告、罰款和工商機關用得比較多的吊銷營業執照這類的處罰。這次信息公示對違反規定的處罰是另外一種,是定義‘信用’的處罰,是信用降低的一種評價措施。有兩種,一個是經營異常名錄,另一個是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旭東表示,“經營異常名錄適用於比較輕微的違規行爲,一年一次沒有如期公示信息,就構成了一次違規被列入其中。如果連續三年都沒有如期履行公示義務,或者有嚴重的弄虛作假行爲,就可以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一旦進入“黑名單”,企業就會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等多方面受到限制甚至禁入,但“知錯就改”的企業仍有補救的機會。對此,趙旭東解釋說,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之後,及時更改信息並且滿五年,就可以從名單當中移出;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之後,企業履行了公示義務,馬上就可以申請移出。
此外,趙旭東還指出,與以前企業登記的公告不同,企業公示的信息中增加了行政管理方面關於企業的重大信息,即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方面的信息。這無論是對企業自身還是對與企業打交道的一方,都是至關重要的信息。尤其是行政處罰,一個企業如果受到行政處罰,表明這個企業有違法和違規的行爲,對判斷這個企業的信用是至關重要的因素。“以前這些信息,社會的其他各方瞭解是有困難的,只有處罰機關和被處罰的企業自己知道,其他人很難知曉,現在信息平臺爲當事人獲取這方面的信息提供了非常便捷的途徑。”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