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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市場上出現部分經營者在生產銷售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生活用品過程中,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情況,切實解決羣衆關心的熱點問題,促進相關行業的規範發展,市市場監管委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統一部署,決定自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開展集中整治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生活用品專項行動。
此次專項行動以消費者反映強烈的下列問題爲整治重點:宣稱經檢測機構檢測,而實際未經檢測的;宣稱的檢測數據與實際檢測數據不符的;隱瞞檢測標準規定的檢測條件、檢測環境、檢測時限,而只宣傳檢測得出的數據的;突出宣傳某項數據,誤導消費者的;未取得檢測機構認證,擅自宣傳認證的;只檢測產品的局部部件或某項部件功能,如過濾網、濾芯等,卻宣稱商品經檢測具有同等功能的;僞造、虛假標註、虛假宣傳產品及其部件產地的;未經檢測或沒有科學依據宣傳商品適用於特定人羣的;未經檢測或沒有科學依據宣傳商品具有治療、保健等功效的;虛標商品性能、獲得的榮譽、企業規模及專利的;無科學依據誇大空氣、水污染損害後果,造成消費者恐慌,誤導消費者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應取得而未取得生產資質生產商品的;仿冒、假冒他人知名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生活用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企業字號或姓名,造成消費者誤認的。
此次專項行動自2015年1月1日至31日,爲經營者自查階段。各生產、銷售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自覺糾正違法行爲。市市場監管委將加強行政指導,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爲責令改正或依法從輕進行處罰。對2015年2月1日後,生產者拒不改正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經營者繼續銷售有虛假宣傳內容的商品或在銷售中進行虛假宣傳的,市市場監管委將依法嚴格予以查處;對前期已進行處罰仍不改正的,視爲新的違法行爲,依法從重處罰。
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生活用品是一種專業性、技術性比較強的商品,檢查中面臨標準分類複雜、指標項多等問題,查處存在一定困難。此次專項行動期間,市市場監管委將加強與有關技術檢測、認證單位合作,突破難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加強網上市場和網絡宣傳的監管,對生產者經營從實際經營追蹤到網上經營和宣傳,堅持網上網下相結合的整治;對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加強平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對於網上進行虛假宣傳的網絡商品經營者,責令平臺經營者及時屏蔽其違法宣傳並向社會公佈其違法信息。
據悉,市市場監管委將把開展集中整治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生活用品專項行動,作爲2015年集中整治不正當競爭突出問題的重要內容,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通過宣傳、教育、處罰、曝光等方法,堅決查處生產、銷售空氣和飲用水淨化類生活用品中的違法行爲,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