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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林丹攜手贊助商尤尼克斯合作新聞發佈會在北京工業大學召開,林丹成爲在中國羽毛球隊已有裝備贊助商的情況下,首個與另一家贊助商合作的現役國羽球員。2009年,李寧取代了與中國羽毛球隊合作28年的尤尼克斯,成爲中國隊的贊助商。如今林丹再次牽手尤尼克斯,他坦言:“這並不是一次代言,而是一次合作,是針對羽毛球推廣的合作。”
林丹在發佈會上明確表示,他的目標是參加生涯第四屆奧運會,並在里約向奧運男單金牌三連冠發起衝擊。
由於國羽裝備贊助商是李寧,林丹此次簽約尤尼克斯有需要回避的地方。林丹表示:“在賽場上,因爲我是國家隊一員,特別是代表中國隊出戰比賽中,我的比賽服應該還是李寧,球拍、球鞋應該是合作伙伴尤尼克斯。”雖然球拍可以用尤尼克斯裝備,但拍上的標識到底是林丹,還是尤尼克斯,林丹表示還沒確定:“我們會在接下來的比賽中,不斷和隊伍,包括和贊助商去協調。因爲現在能夠促成合同的合作,對我來講,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必須要感謝李寧先生本人,還要感謝中國羽毛球隊,感謝乒羽中心領導。很多事情需要一步步來,很期待自己在這樣的一種新模式下,得到球迷、媒體的支持。”
此前,有報道稱,這份合同可能是10年一億元的“大單”。那麼,合同到底有多大、多長?林丹透露,這是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合同“會比較長”,而且“對我來講也挺好的”。他說,這次合作應該會到東京奧運會,並表示未來會與另外三位“天王”李宗偉、陶菲克、蓋德合作,推廣羽毛球成爲一項世界主流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