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保險違法行爲舉報處理工作辦法》實施,實名舉報保險違法案件,保監會將在收到舉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實名舉報人要求告知受理情況的,可以通過電話或書面方式告知。對於不屬於保監會負責處理的舉報案件,將在收到舉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轉交其他有職責的單位。在業內人士看來,辦法明確了舉報處理時間,不管受理與否,舉報者都能在短期內得到明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