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1時20分,在南京路與營口道交口執勤的交警攔住一輛出租車。經現場檢查發現,其車輛後牌照第二位數字“1”上,被人爲粘貼上一個藍底白字的數字“2”。駕駛人趙某承認了其駕駛變造號牌車的事實,稱他和兒子倒班開這輛出租車,兒子夜班,他白班。兒子夜裏開車爲了逃避電子警察的攝錄,購買了號牌貼,變造了號牌,早晨交接班的時候忘了將貼紙撕下,結果被警方查獲。依照規定,趙某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被處以5000元罰款、記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