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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市環保局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本市出臺《天津市環境違法行爲有獎舉報暫行辦法》,將實行環境違法行爲有獎舉報,對舉報人提供的有效線索,經環境保護部門調查情況屬實,視情節分別給予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勵。
-舉報內容
《天津市環境違法行爲有獎舉報暫行辦法》規定,公衆可通過信訪、電話、網絡、微博公衆平臺等向環保部門舉報市域範圍內發生的10類環境違法行爲。
1.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如冒黑煙等;
2.煤場、料場、堆場未採取密閉、苫蓋、噴淋等有效防塵措施,造成揚塵污染的;
3.使用不符合國家及本市規定標準的燃煤及其製品的;
4.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如排黑水等;
5.擅自停用、拆除、閒置或不正常使用大氣或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
6.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拖不驗”、“未驗先投”的工業項目;
7.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井、滲坑、槽車等排放工業廢水、廢液的,倒廢酸等;
8.非法排放、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
9.未經環境保護部門批准或備案,非法生產、銷售、使用、轉讓、進口、貯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的;
10.其他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重危害環境的違法行爲。
-舉報途徑
目前本市暫時設立4個有獎舉報途徑:1.電話舉報:12369;2.來信來訪舉報:天津市環境保護局信訪辦,地址:天津市南開區復康路17號,郵編:300191;3.網絡舉報地址:北方網政民零距離:http://ms.enorth.com.cn/或天津市環境保護局官網:http://www.tjhb.gov.cn/;4.政務微博:百度搜索“天津環保發布”或登錄http://weibo.com/3250739191,以#有獎舉報#爲話題發佈舉報信息並@天津環保發布。
-獎勵辦法
對舉報人提供的有效線索,經環境保護部門調查情況屬實的,視情節分別給予2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勵:
(一)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屬1至6項範圍的,給予200元的獎勵;
(二)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屬7至9項範圍的,給予1000元獎勵;
(三)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屬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嚴重危害環境或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移送司法機關的,給予2000元獎勵;
(四)舉報人提供重大環境違法線索,有助於環境保護部門及時處理突發環境事件、避免環境事故的發生或消除重大社會影響的,給予5000元獎勵。
據瞭解,環境違法行爲舉報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安排,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管理,要求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擠佔挪用,並接受市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獲獎條件
據介紹,舉報人獲得獎勵應當符合以下條件: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爲發生在本市範圍內;舉報人提供的證據或線索事先未被環境保護部門掌握;舉報的情況經查證屬實。
同時,舉報人所舉報企業有多項環境違法行爲的,對舉報人不累計獎勵;同一違法行爲被多人(次)舉報的,只對第一有效舉報人給予獎勵;聯合舉報的,獎金平均分配。舉報案件被查處後,違法企業再次出現本辦法第四條所列環境違法行爲的,可繼續舉報並獲取相應獎勵。
-下列情形不獎勵
各級政府機關、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含聘用人員)的職務行爲;環境保護監督員、新聞媒體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爲;舉報前環境違法行爲已被環境保護部門掌握,正在處理中的;被舉報企業已被責令限期治理或限制改正,被舉報事項正在責令期限內的;不存在違法事實的;舉報前新聞媒體已經曝光的;不在環境保護部門管理範圍內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