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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起,交管部門“掌上路路通”手機APP的交通違法“裁決繳費”功能正式開通上線,用戶通過手機即可隨時隨地完成本市駕駛人、本市車輛、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交通違法行爲的裁決和繳費,成爲目前本市辦理交通違法裁決繳費的最便捷途徑之一。
交管部門提示,如果駕駛人已提前對天津號牌機動車發生在外地的交通違法行爲進行裁決,也可在該平臺通過“交通違法罰款繳納”功能,對已裁決交通違法直接進行繳費。
手機自助裁決需滿足7種情況
據交管部門介紹,通過該軟件進行交通違法自助裁決須注意7種情況:
-駕駛人對違法行爲無異議;
-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必須是本市交管部門採集的本市車輛的非現場違法行爲,外埠車輛及外埠匯轉的交通違法行爲不能進行自助裁決;
-進行自助裁決時,必須是駕駛人自行完成裁決和繳款業務,如非本人操作因此造成的相應後果,由駕駛人自行承擔;
-接受處罰的駕駛人及車輛,所持證件必須是本市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及行駛證,且駕駛人必須同時是機動車所有人、車型必須爲小型車輛;
-駕駛人所持駕駛證不能存在準駕車型不符、駕駛證扣分超出12分、丟失、被暫扣、扣留、註銷、超過有效期等異常狀態;
-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是依法應處200元(含)以下罰款的交通違法行爲,不含單項違法行爲一次應記12分和裁決後累計達到或超出12分的情形;
-裁決處理成功後,接受處罰與繳納罰款應一併進行確認,否則系統將不接受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