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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天津視窗1月21日電:天津市市場監管委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2014年20件民心工程建設總體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紮實推進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以下簡稱管理示范店)建設,努力提昇流通環節食品經營道德誠信水平。經過一年來的培養、教育、檢查、認定等具體工作,全市認定40家市級管理示范店、648家區縣級管理示范店,圓滿完成了市政府2014年民心工程建設任務。
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設是十大放心食品系列工程之一。為了全面推進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設,原市工商局於2013年2月20日制定下發了《天津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設實施辦法(試行)》(津工商食字〔2013〕5號),在全市組織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設,力求通過引導、鼓勵管理示范店建設,引導誠信經營,構建食品安全『政府領導、部門監管、經營者自律、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工作機制,以期實現全面提昇我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整體水平的工作目標。通過積極培育,主動幫扶,嚴格審定,2013年全市流通環節認定命名區縣級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372戶,2014年全市流通環節認定命名區縣級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648戶、市級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40戶。通過全面開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設,影響和帶動更多的食品經營者自覺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推進了食品市場道德誠信體系建設,維護了食品市場消費安全。
2015年,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將按照市政府的總體部署,進一步做好管理示范店建設工作。一是對照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繼續細化、豐富管理示范店建設的標准與內容,進一步完善管理示范店建設辦法。二是本著『精益求精、鞏固提昇』的原則,計劃2015年建設不少於20家市級管理示范店,鞏固提昇區縣級管理示范店。三是按照現行管理示范店建設辦法的要求,采取市場監管委抽查暗訪、區縣局之間互查等方式開展區縣級管理示范店不少於兩次復查工作。對不符合標准和條件的,取消其管理示范店稱號。四是召開管理示范店經驗交流會,總結工作經驗,梳理發現問題,全面提高管理示范店建設水平;加大宣傳力度,在2015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期間,組織有條件的市級管理示范店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管理示范店建設等方面的宣傳活動,增強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的社會影響力,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會共治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