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本市困境家庭兒童可以每月領基本生活費。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截至目前41561名困境家庭兒童領到了第一個月的200元基本生活費。預計今年市財政將爲此項工作投入資金約9975萬元。本市對具有天津市戶籍、年齡在18週歲以下,父母雙方或一方重殘、重病、長期服刑在押、強制戒毒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況無法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責任或其他情況造成家庭生活困境,且家庭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城鄉價補聯動補貼的符合計劃生育相關政策的兒童,每人每月發放基本生活費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