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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在601元至900元,農村家庭月人均收入在401元至600元,可申請特困救助
從市民政局獲悉,本市已調整社會救助範圍和標準。從4月1日起,在提高對困難羣體救助標準的同時,城市家庭月人均收入在601元至900元,農村家庭月人均收入在401元至600元的家庭均可向所屬民政部門申請特困救助,特困救助家庭與低保對象享受同等優惠政策。
根據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社會救助範圍和標準的通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20元調整爲60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320元調整爲400元。
特困救助範圍和救助標準:城市特困救助範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521元至728元調整爲601元至900元,救助標準由每戶每月156元調整爲180元;農村特困救助範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321元至448元調整爲401元至600元,救助標準由每戶每月96元調整爲120元。
此外,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5560元調整爲6540元。
爲保障低收入羣衆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本市還調整了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聯動機制補助範圍,即城市價補聯動範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728元調整爲900元;農村價補聯動範圍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448元調整爲600元。
據民政部門介紹,此次調整社會救助範圍和標準將有28.5萬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