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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本市在發佈重污染天氣Ⅰ級(紅色)預警信息,並啓動Ⅰ級應急響應後,自次日零時起,每日零時至24時,本市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含臨時號牌)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車牌尾號爲英文字母的按照雙號實施)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直至重污染天氣預警解除。採取重污染天氣機動車尾號單雙號限行措施期間,暫停實施工作日機動車車牌尾號區域限行措施。
舊版
在啓動Ⅰ級、Ⅱ級響應時,僅是按照“黃標車”限行區域,本市牌照的載客汽車實施單雙號限行。
新版
不僅擴大了限行區域範圍至全市行政區域,而且除警車、消防車等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車輛外,無論本市還是外埠車輛均將限行。
此前市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日前,修訂後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正式發佈。此次修訂新增加了Ⅳ級藍色預警,調整後,本市僅在啓動Ⅰ級響應時,天津及外埠牌照機動車全天按照車牌尾號單號單日、雙號雙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同時暫停實施工作日機動車限行措施。本市同時出臺了《重污染天氣機動車限行應急保障預案》(簡稱《預案》)。
在宣傳告知方面,本市將通過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單位管理網絡、機動車駕駛員協會會員手機短信服務平臺等渠道,向專業運輸企業及駕駛人發佈預警信息,並及時通過新聞媒體向交通參與者發佈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同時,通過道路兩側LED(發光二極管)誘導顯示屏、高速公路可變情報板向駕駛人進行提示。
新增設的Ⅳ級藍色預警無強制性措施,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包括:1.排污單位應積極採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2.增加施工工地灑水降塵頻次,加強施工揚塵管理。3.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減少交通揚塵污染。4.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羣減少戶外運動。5.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6.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7.儘量避免機動車日間加油。8.倡導文明生活方式,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祭祀燒紙等行爲。9.減少景觀燈光開放時間,縮短商場、超市等公衆聚集的大型服務設施營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