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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2017年起全面推進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4日公佈,對高考的內容、形式、錄取、管理等環節進行了全新設計和部署,其中不分文理科、取消藝體特長生加分等變化備受關注。《實施意見》的出臺,標誌着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啓動。改革將會影響哪些考生?考試科目和考試時間怎樣調整?教育部負責人就一些社會關注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新報記者也採訪了本市的教育工作者,談了關於高考改革的一些看法。稿件統籌李明喻滿意鄧晶龍周白石
總體定位
促進公平科學選才
我國考試招生制度總體上符合我國國情,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中小學擇校現象較爲突出,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時有發生。這次改革在保持現行考試招生制度穩定的基礎上,着力解決突出問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更好地科學選拔各類人才,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
考試高考計分3+3
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語、數、外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學業水平要測試
今後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統一組織實施。各地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爲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2014年,教育部將出臺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意見。
綜合素質入檔案
一是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二是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三是各省(區、市)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學校組織實施。2014年,教育部將出臺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
目標任務:2017年全面推進
2014年啓動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
改革有五項主要任務: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進一步促進機會公平;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更好地引導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改革招生錄取機制,規範考試加分、自主招生,改進錄取方式,拓寬多種形式學習通道;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爲的查處;在少數省(市)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招生錄取方式:錄取不分批雙選機會多
一、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公佈;二、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三、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四、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迴應處理各種問題;五、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六、推行高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方式;七、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八、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加分政策:取消藝體特長加分省級加分不通行
一是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三是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覈,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2014年底,教育部將出臺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後進行聯考培訓要取消
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覈。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覈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覈程序和錄取結果。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
高職院校:高職院校搞“特招”職業技能是必考
根據改革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將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
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佔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爲主渠道。
綠色通道: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機會
今後將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
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還要安排一定比例名額,專門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力爭到2017年使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並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