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北京市自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每運次1元,出租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1月15日至1月21日爲過渡期,其間已調整計價器的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1月22日,北京市所有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