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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安部進一步嚴格機動車駕駛人管理,每年開展一次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審驗教育要求,從6月1日起,本市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施年度審驗和教育措施。
按照規定,準駕車型爲A1、A2、B1、B2或校車駕駛人(以下簡稱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需每年辦理一次審驗手續。從6月1日起,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按初次領證日期對應月日到所屬交警支隊辦理審驗手續。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應在審驗前先到所屬交警支隊預約並參加不少於3小時安全警示教育和測試,辦理審驗手續時應提交安全警示教育測試合格證明,如駕駛人審驗時已到提交體檢證明日期,還須同時提交體檢合格證明。交通違法或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未按規定參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測試不予辦理審驗手續。
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人,交管部門組織駕駛人接受安全警示教育和測試,辦理審驗手續均不收取費用。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交管部門要依法註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駕駛營運大中型客車、校車駕駛人未按時參加審驗或未通過審驗,駕駛人所屬交警支隊要書面告知並督促企業、學校暫停駕駛人駕駛營運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