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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根據天津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爲優化城市交通環境,緩解交通擁堵狀況,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實現機動車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長,市人民政府決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時起,在全市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採取控制總量和適當限行的雙重措施。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麗天津建設綱要》規定,市政府在全市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實施無償搖號與有償競價相結合的限牌措施,實施與限牌相配套的機動車限行措施。
爲有效保障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本市還將建立各類車輛覈查登記備案管理機制,做好已有上牌車、合同預售車、存量二手車、增量指標車覈查和管理,做好尾號限行措施後同組尾號車號牌變更工作。
【“限”的緊迫性】
1.機動車數量爆發式增長6年增加116萬輛
據統計,天津市已進入汽車爆發式增長期。2006年至2012年,全市常住人口由1075萬人增加到1413萬人,每年增量由32萬人增加到58萬人;全市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由26.7萬個增加到45.7萬個,每年增量由1.2萬個增加到9.8萬個;2006年至2012年機動車保有量由120萬增加到236萬,每天增量由7萬輛增加到30萬輛。隨着人口和企業數量增加,本市在三年中增加了100萬輛車,很快進入一年多增加100萬輛汽車的爆發式增長期。
2.城區交通壓力急劇增加11年車速下降18%
天津城區交通運行壓力急劇增加。根據2011年第四次綜合交通調查顯示,本市中心城區主幹路高峯時段平均車速爲19.5公里/小時,與2000年相比下降了18%,低於20公里/小時的國際擁堵警戒線。市區主要交通節點已發生了較爲嚴重的交通擁堵。如不採取限制措施,中心城區主幹路高峯時段將出現惡性擁堵。
3.尾氣排放成主要污染源導致霧霾天增多
機動車尾氣排放成爲主要污染源。根據《2012年天津市環境狀況公報》,2012年全年環境空氣質量達不到二級良好水平的天數爲61天,佔監測總天數近20%。細顆粒物(PM2.5)是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機動車尾氣排放約佔16%。機動車尾氣污染已經成爲我國空氣環境污染重要來源,是形成霧霾天氣的重要原因。隨着機動車保有量的急劇增長,機動車尾氣污染將越來越嚴重。
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出行環境8措施
爲進一步推進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積極創建“公交都市”,優化羣衆出行環境,打造生態宜居城市,建設美麗天津,本市制定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出行環境8項措施。
發展目標:公共交通服務能力顯著提高,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吸引力顯著增強,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體地位基本確立,“公交都市”創建目標基本實現,市民羣衆享受到更加便捷、更加經濟、更加舒適的公共出行服務。到2016年,我市公共交通日客運量由2012年底550萬人次提高到850萬人次,其中公共汽車日客運量達到500萬人次、軌道交通日客運量達到150萬人次、通勤班車及其他公共客運方式日客運量達到200萬人次。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
1.加快軌道交通建設
加快在建項目建設。2014年上半年完成2號線機場延長線建設。進一步加快地鐵5、6號線建設,推進中心城區形成環放式軌道交通網絡格局。至2016年,地鐵日客流量達到150萬人次。
提升地鐵運營能力。增加軌道交通車輛,縮小行車間隔,加密高峯運行車次。至2016年,地鐵1號線增加11列(每列6節編組),運力提高47%,高峯時段最短運營間隔由5分鐘縮短爲4分鐘。地鐵2號線、3號線增加8列,滿足客流增長需求。
2.提升公交運行能力
增加公交運營車輛。每年新增、更新2000臺,新增車輛60%爲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輛。至2016年,我市公共汽車擁有量將超過12000臺,萬人公交車擁有率14.6標臺,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優化公交線網。開通公交快線,依託城市快速路,陸續開通市區4條大容量公交快線,快線通車總長度達到180公里。開通定製公交線,根據市民個性化需求,2014年開通定製公交線路5條。開通微循環線,2014年起,開闢接駁線路31條,形成擁有36條運營線路的軌道接駁線網絡,有效解決“最後1公里”服務。2014年新開線路45條,調整與地鐵重複線路22條,縮短過長線路17條,調整繞行線路15條。至2016年,公交線網由目前554條增加到700條。
保障公交路權優先。推進公交專用道建設,2014年上半年啓動全長15公里的示範段建設。至2016年,建成194公里公交專用道網絡。加強公交專用道管理,使公共汽車平均運行時速由目前12公里提升到18公里。至2016年,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與快速公交系統共同構成公共交通快速通達網絡。
3.增建公交場站
加快公交場站建設。全面落實公交場站建設規劃,至2016年再建設30處公交場站,公交首末站達到144處,車輛進場率由目前68%,提高到80%,基本滿足運營調度需要。
配套軌道交通換乘設施。新建軌道交通項目配套建設公交站、出租車停靠站、機動車和自行車停車場等銜接換乘設施,確保與地鐵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地鐵1、2、3號線沿線站點根據需要,補建停車換乘設施。
改造公交港灣式停靠站。2016年前,結合公交專用道網絡建設,將普通停靠站改造爲港灣式停靠站,滿足專用道運營需要。新建、擴建城市主、次幹道時配套建設港灣式停靠站。
4.建立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
制定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規劃。結合出行需求,在綜合客運樞紐、商業區、旅遊景區、大型居住區等地規劃建設自行車租賃點位,保證公共自行車服務系統發展需要,形成層次分明、功能完善的慢行交通出行網絡。
加快公共自行車網點建設。2014年,試點建設公共自行車服務網點300個,投入自行車6500輛。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2016年,全面啓動公共自行車服務網點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