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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設智能交通
建設完善公共交通智能調度系統。依託公共交通調度服務中心構建覆蓋全市市域,集行業、企業兩級平臺於一體的智能化調度系統,到2016年我市公交車全部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及車輛監控調度系統,實現公交運營智能化調度,提高公交通行效率。
建立公交運行信息服務系統。2016年,完成中心城區骨幹線路公共汽車運行信息電子站牌建設,爲市民乘車提供人性化服務。
加快城市交通信號協調控制系統建設。建設交通信息誘導屏208塊、交通流檢測器8000處、電子警察3400處、閉路電視監控1500處。2016年,建成覆蓋中心城區全部交通信號燈控制路口的區域協調控制系統,實現交通信號配時隨交通流量變化實時動態。
6.調控停車泊位供給
分區域差別化調控停車泊位供給總量。至2016年,新增路外公共停車場不少於20處。同時,因地制宜建設立體化公共停車設施。在路網容量有限、公共交通發達的地區,嚴格控制停車泊位總量。
加快居民小區停車泊位建設。利用現有居民小區閒置空地,結合綠化美化提升改造,增設停車泊位,方便市民停車,規範小區秩序。
完善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在實行分區域差別化計時停車收費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完善停車計費標準和計費時間,用經濟手段抑制繁華路段停車需求。同一地區道路停車泊位收費高於路外停車場停車收費。加強停車場管理,規範收費行爲。
7.開展交通違法行爲集中治理
開展對機動三輪車專項治理。目前,我市共有機動三輪車5.8萬輛。從2014年起,開展對機動三輪車集中治理,取締非法上路、非法運營、非法佔路的“機動三輪車”,規範殘疾人專用代步車、快遞配送車和專項作業車輛,打造平安暢通的道路出行環境。
繼續對機動車亂停亂放進行治理。加強日常路面巡查,加大教育處罰力度,規範道路停車秩序。對校園周邊重點地區加強停車管理,做好交通秩序疏導。嚴格佔掘道路的審批管理。
8.提升公共交通服務品質
推行標準化服務。深化行業服務標準化工作,構建服務質量評價指標體系,提升場站建設、車輛配備、設施裝備、人員服務的整體水平。爭創公共汽電車文明行業,至2016年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測評滿意度達90%以上。
強化市場監督。加強對城市公共客運市場的統一監管,維護公共交通市場秩序。
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應對自然災害、運營事故等突發事件的公共交通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