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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市交通港口局獲悉,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自昨天起,本市開始受理小客車“其他指標”申請事項。
據瞭解,本市小客車總量調控指標共分爲三種,分別是增量指標、更新指標、其他指標。“其他指標”是指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可以直接申領的指標(具體請查閱市交通港口局政務網)。目前,爲受理“其他指標”申請,市交通港口局在市行政許可中心開設了3個現場服務窗口。昨天上午9時許,市民羅先生成功申請了個人購置新能源車輛指標,成爲本市首位獲得小客車“其他指標”的申請人。羅先生表示,購買新能源車輛既符合綠色環保發展趨勢,也實現了自己立刻購車上牌的需求。
此外,市交通港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備受市民關注的“搖號”、“競價”有關事宜,預計將於1月16日後通過網絡報名和窗口報名接受辦理,首次競價、搖號時間及有關具體辦理事宜請關注1月15日市交通港口局政務網發佈的公告。
受理地點
市行政許可中心一樓B78、79、80號窗口(河東區紅星路79號)
受理時間(工作日)
9:00-12:00
13:30-17:00
諮詢電話
24539021,24539022
“其他指標”受理範圍
依據《辦法》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一條規定,“其他指標”申請指以下七種情況
(一)我國駐外外交人員回國返津自帶小客車進口
(二)單位購置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三)單位購置營運小客車(出租汽車、教練車)
(四)單位和個人購置新能源車
(五)個人因離婚、繼承辦理車輛轉移
(六)單位小客車因資產重組、資產整體買賣或者改制、國有資產無償劃轉辦理轉移登記;單位小客車因被上級單位調回或者調撥辦理轉移
(七)單位和個人小客車被盜搶,公安機關立案滿12個月仍未追回,並已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系統登記被盜搶狀態,可在此後6個月內直接申領其他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