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比賽時間
2014年2月1日0時至2014年11月30日23時59分59秒,全賽季共計11個月,分爲四個賽段:
第一賽段爲2014年2月1日0時-3月31日23時59分59秒;
第二賽段爲2014年4月1日0時-6月30日23時59分59秒;
第三賽段爲2014年7月1日0時-9月30日23時59分59秒;
第四賽段爲2014年10月1日0時-11月30日23時59分59秒;
(本規則所述時間均爲北京時間,參賽客戶交易的發生時間以銀行交易系統記錄的時間爲準。如遇交易時間調整,以銀行公告爲準。)
二、參賽對象
本次大賽無需單獨報名參加,凡在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地區開立個人賬戶貴金屬交易賬戶且在大賽期間通過該賬戶進行賬戶黃金、賬戶白銀、賬戶鉑金、賬戶鈀金實盤交易的客戶均自動具有參與本次大賽的評獎資格(除非客戶於每個賽段結束後5個工作日前,通過客戶服務熱線95588提出要求,聲明不參加此次比賽,並提交相關身份認證信息)。
三、參賽渠道
參賽客戶可以通過中國工商銀行提供的個人網上銀行、個人手機銀行(WAP)、個人電話銀行等電子銀行渠道及櫃面渠道進行交易。
四、獎項設置
(一)賽段交易獎
每個賽段,對所有參賽客戶賬戶的當賽段交易量摺合黃金10公斤以上的客戶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取前10名進行獎勵,獎品設置具體如下:
第一名,獎勵價值2000元的獎品;
第二至第三名,每人獎勵價值1000元的獎品;
第四至第十名,每人獎勵價值500元的獎品;
(二)年度交易大獎
整個賽段結束後,對所有參賽客戶賬戶整個大賽期內的交易量摺合黃金10公斤以上的客戶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取前10名進行獎勵,獎品設置具體如下:
第一名,獎勵價值10000元的獎品;
第二至第三名,每人獎勵價值8000元的獎品;
第四至第十名,每人獎勵價值3000元的獎品。
五、評獎標準和方法
(一)評獎標準
參賽客戶個人賬戶貴金屬交易賬戶的交易量,等於每個比賽週期內客戶參賽賬戶中所有賬戶黃金、賬戶白銀、賬戶鉑金和賬戶鈀金交易品種先買入後賣出和先賣出後買入交易發生量折算後的累加。具體折算標準:
賬戶黃金的黃金/克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1:1的折算標準折算;黃金/盎司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1:23的折算標準折算;
賬戶白銀的白銀/克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20:1的折算標準折算;白銀/盎司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1:1的折算標準折算;
賬戶鉑金的鉑金/克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1:3的折算標準折算;鉑金/盎司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1:90的折算標準折算;
賬戶鈀金的鈀金/克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1:2.5的折算標準折算;鈀金/盎司買賣交易發生量按照1:72的折算標準折算。
(二)評獎方法
本次活動的統計結果以中國工商銀行電腦系統統計數據爲準。交易量計算公式如下:
摺合黃金交易量(克)=黃金(克)+[白銀(克)/20]+[鉑金(克)*3]+[鈀金(克)*2.5] +[黃金(盎司)*23]+[白銀(盎司)]+[鉑金(盎司)*90]+[鈀金(盎司)*72]
(三)參賽客戶在整個大賽期間銷戶或其他非因主辦方原因導致賬戶被凍結等不能正常交易的,按照自動退賽處理,不參加相應獎項評選。